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1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票股利:每股配發1.69元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69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配發董監酬勞2,900,000元
(2)擬配發員工紅利:股票股利5,800,000;現金股利5,800,000
(3)盈餘轉增案經本(93)年度股東常會通過,向主管機申報生效後另訂除權除息基準日分
派之
惟如嗣後因本公司於配股(息)基準日前本公司發行在外之轉換公司債依發行辦法轉換者,
將影響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減變動,授權董事會依本次決議之股利,按配股(息)基準日
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