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7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558,507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5,585,0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股東得自
行合併成一股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倘有剩餘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等。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前項盈餘分派,如嗣後因本公司辦理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
或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時,則股東配股率因而發生變動
者,或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以上配發新股基準日,俟股東會同意後,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