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51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九十年度擬依公司章程分配員工紅利新台幣10,000,000元整,股東股票股利
新台幣56,242,800元整。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
償配股 17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其放棄拼湊或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統由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3)經提請股東常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