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27,983,750元(每股預計配發新台幣0.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每股現金股利係以100年3月17日流通在外股數55,967,500股計算而得。擬
分配每股新台幣0.5元,股東紅利計新台幣27,983,750元。
2.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按公司章程提撥。
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964,957元。
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3,216,523元。
3.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相關事宜。
4.本次盈餘分派於除息基準日前,若基於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要求、本公司
買回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員工、員工認股權之行使、增減資及其他等
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