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02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本公司9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後通過,以盈餘新台幣50,951,250元,配發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818元。(此次現金股利由每股配發0.8元,調整為0.818元,
係為公司執行庫藏股)。
二、除息事項:
(1)股票最後過戶日為92年7月25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為92年7月27日至92年7月31日。
(3)除息交易日為92年7月24日。
(4)配息基準日為92年7月31日。
三、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2年7月25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
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手續。地址為: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