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第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決議
擬定如下:發放股利種類為現金股利,擬定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8,146,252,025元,每
股新台幣2.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惟除息基準日前如有因辦理增資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擬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按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息率。
(2)擬由本次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定除息基準日分配之。
(3)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59,274,170元,董監事酬勞79,637,085元。
(4)若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
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此情形,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