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1/10
2.公司名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遠新資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遠新資通)及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世紀資通)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聯屬公司及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目前持有遠新資通100%之股權;本公司加計遠新資通持有新
世紀資通94.56%之股權
5.發生緣由:本公司子公司遠新資通與新世紀資通股份轉換基準日擬調整為民國一百
年一月十七日
6.因應措施:
(1)有關本公司及遠新資通擬與新世紀資通進行兩階段併購作業請詳見九十九年八月
三十一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
(2)本項股份轉換案暨後續遠傳電信與遠新資通之合併案業已於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
九日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09941084710號函文核准。
(3)本股份轉換案之基準日原暫訂為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五日,現為加速後續併購時
程,經遠新資通及新世紀資通董事會決議調整為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七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