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0/02/0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99/11/05
3.變動原因:鑑於市場客觀環境變化等影響,並因應所洽特定人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
成作業,為兼顧公司整體利益與股東權益,以尋求最佳發行時點並順利完成資金募集,
擬申請延長本公司現金增資案募集期限至100年4月4日止。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100/04/04。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並不影響原股東之繳款日期,若因
此有股東主張其權利受損,如有歸究公司之責任造成之損失,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所
繳股款。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