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4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
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配股基準
日起5日內自行拼湊之,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仍不足1股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
面額比例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可轉換公司債
轉換、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
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二.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依法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
基準日及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