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博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實施第二次庫藏股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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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1-03-23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實施第二次庫藏股作業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077,729,252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3/24~100/05/2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0.00~9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5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四):擬買回本公司股份,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並辦理銷除股份案,提請 討 論。 說 明: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與「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相 關規定,自證券集中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其實施要點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並辦理銷除股份者。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 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不超過保留盈餘及股份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之合計):新台幣 270,000,00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0年3月24 日至100年5月23日。 5.預定買回數量:3,0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60元至90元,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 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59% 9.擬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2條規定出具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附件七)。 10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二、敬請 決議。 決 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同意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一百年三月二十三日第二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 二分之一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 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四點五九,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十九點三一,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六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 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 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