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09
2.公司名稱: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股東會決議日期:99/06/09
2.私募資金來源: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特定
人為限,且參與本次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
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35人。
3.私募股數:不超過2,000萬股,其實際發行條件及股數擬請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
辦理發行私募普通股案之日一年內一次辦理之。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尚未確定,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並得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之一年
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擬依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
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本次
私募價格之實際發行價格擬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暫以本公
司決議私募普通股該次董事會為定價日試算,每股私募價格暫訂為新台幣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
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條件外,餘不得再賣出。本次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
滿三年後,擬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上市(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A.私募資金用途:本公司預計將本次資金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B.預計達成效益:與私募特定人維持良好業務合作關係、改善財務結構及提昇營業規
模與產能。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條件、發行辦法及其他
事項,如因法令變更或經主管機關意見修正或市場狀況變化時或未盡事宜,而有變
更之需要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