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0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於93年05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
新台幣24,952,760元(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面額10元,業
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年06月16日申報生效。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除權基準日:93年07月28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07月24日至93年07月28日止。
(3)依本公司93年度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自除權基準日起,公司債每股轉換價格由16.2元調整為15.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