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嚴隆財(董事長)
董事:嚴隆發(董事)
董事:黃健二(董事)
董事:葉國光(董事)
董事:誌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代表人:許元棟(誌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陳宋文(董事)
董事:嚴文志(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嚴隆財:董事長
(2)嚴文志: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嚴隆財:美琪瑪化學(廈門)有限公司董事長
(2)嚴隆財:上虞美琪瑪化學有限公司董事長
(1)嚴文志:美琪瑪化學(廈門)有限公司董事
(2)嚴文志:上虞美琪瑪化學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美琪瑪化學(廈門)有限公司:廈門市海滄南部工業區南海三路388號
(2)上虞美琪瑪化學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緯十一東路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美琪瑪化學(廈門)有限公司:P.T.A氧化觸媒之生產製造
(2)上虞美琪瑪化學有限公司:P.T.A醋酸鈷之生產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