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琪瑪 重大訊息 - 對93年11月13日工商時報第19版之報導澄清

股票代號:4721 美琪瑪
發布時間:2004-11-15
主旨:對93年11月13日工商時報第19版之報導澄清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93/11/13~93/11/15 3.報導內容:(1)美琪瑪公司93年1月至10月稅前EPS 4.57元, (2)預估93年全年EPS應有5元以上實力。 (3)將於沙烏地阿拉伯設廠,預計明年第三季投產, 兩條生產線產能規劃為2400噸。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項報導(1)本公司自結93年 1月至10月營收971,416仟元,達成財測67%; 累計93年1月至10月稅前利益249,512仟元, 達成財測83%; 1月至10月稅前EPS 4.57元,達成財測83%。 報導(2)本公司93年度更新財測於93年4月20日更新,並於93年4月29日公告, 預估每股稅後EPS 4.94元。 報導(3)本公司於今年10月與SABIC旗下公司PTA廠簽訂長期合約, 規劃將於沙烏地阿拉伯設廠,預計明年第三季投產, 兩條生產線產能規劃為2400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