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0430(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告申報截止日)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八十
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八十
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
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
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
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
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
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
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八十九一月一
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及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經營結果與現金流量。
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另行編製民國八十九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
師出據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在案,備供參考。
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證管會核准文號:(78)台財證(一)第22476號
(83)台財證(六)第16809號
會計師:林義峰
會計師:賴冠仲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二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