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張瑞欽
(2)董事-邱志向
(3)董事-蕭國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蕭國華,董事長兼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榮立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上海市裕德路168號606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高分子聚合物、化工原料、電子產品、液晶、配向膜
等之批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海榮立貿易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