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0.1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董事會今日通過擬議之92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本公司92年度盈餘在依法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後,餘額亦依
規定,全數提列為特別盈餘公積。(因本期有發生股東權益減
項之情事)
(2)員工紅利、董監酬勞亦均不發放。
(二)擬就以前年度所累積的股票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
4,502,908元,以發行新股方式辦理轉增資,共計發行新股450,291股,
並按除權基準日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股(亦即每股
股票股利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