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6/16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本公司93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7元。
(2)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93年7月25日
(3)現金股利發放日:93年8月19日
(4)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7月21日至93年7月25日
(5)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7月20日
(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寶來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47號5樓,
電話:(02)33433711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
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