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6/19
2.發生緣由: 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本公司92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每股配發0.5元。
(2)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92年7月14日
(3) 現金股利發放日:92年7月31日
(4)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2年7月10日至92年7月14日
(5)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2年7月9日
(星期三)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寶來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47號5樓,
電話:(02)33433711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
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