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鄧加惠董事、黃明發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均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鄧加惠董事、黃明發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大恭精細化工(昆山)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千燈鎮秦峰北路12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合成皮革、橡膠、塑膠、油墨著色劑之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孫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