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大恭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
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
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
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
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
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
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
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
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大恭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
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123,327仟元及83,347仟元,暨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
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所認列之長期投資(損)益分別為
1,113仟元及(1,317)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以權益法評
價認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
認列之投資損益如係以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認列依據,則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
之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及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令頒「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大恭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六月
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