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21
2.契約相對人:國立台灣大學及李世光教授。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2/07/21~97/07/2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技術移轉授權應用「台大抗煞一號化合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授權地區:中華民國及美國。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本司之未來營運有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升公司形象及創造股東利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子公司(立弘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國立台灣大學」
及「李世光教授」簽訂「台大抗煞一號化合物」之授權生產及銷售合約。本公司與
「國立台灣大學」及「李世光教授」簽訂「台大抗煞一號化合物」之授權應用於染
料、微膠囊化產品等相關產品合約。經此,本公司可以經由子公司處購得台大抗煞
一號化合物,並應用於紡織相關產品上,增加本公司之營業收入及營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