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周武賢。
董事:周文洪。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周武賢。
董事:周文洪。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香港銳暢有限公司(大陸地區唐鋒電器廠)
董事:周武賢。
董事:周文洪。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黃麻布村,赤下圳,唐鋒工業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均為法人代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