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現金股利每股1.9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監酬勞如下(新台幣元):
項目 擬議配發金額 年度估列費用化金額 差異金額
員工現金紅利 4,378,278 4,701,044 322,766
董監事酬勞(現金) 4,378,278 4,701,044 322,766
產生差異之原因係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重新計算所致。
差異金額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99年度損益。
(2)上述之員工分紅、董監事酬勞及現金股利分派案,俟九十九年股東常會通過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配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