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6/29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募集之。
3.私募股數:2,725,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私募總金額:以每股12元私募價格計算,等於新台幣32,700,00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12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
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本公司
將先取具櫃買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
序,並洽辦普通股上櫃事宜。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引進策略性投資夥伴以利公司
長期經營發展,並將可更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者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定99年6月29日為定價日,普通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
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以本公司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
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後,於不低於平均每
股股價(每股股價為每股13.83元)之百分之八十範圍內訂之。本次私募每股實
際發行價格訂定為12元。
2.本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99年7月30日。
3.本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繳款期間:99年7月15日至9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