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25
2.公司名稱:瑞智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00年7月25日第十屆第1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獨立董事林捌賢、王明哲、
董事韋欽譯為「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2)第一屆成員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
行使職權辦法」規定之條件,依法成立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
(3)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於同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00年7月25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