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23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本公司林口二廠。
3.交易價格:玖仟萬元整。
4.交易相對人:林崑熒。
5.與公司關係:無。
6.預計讓與損益:收益36,807仟元。
7.鑑價機構及價格:理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73,578仟元。
8.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
9.讓與營業、資產金額及占固定資產淨額、資產總額比例:43.63%、7.07%。
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自然人;100萬。
11.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配合營運策略考量。
12.決策過程:經99年股東臨時會決議。
1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列資產淨額、資產總額為本公司截至8/31止自結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