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宏易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張水金(被告)、張水忠(被告)、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他字第6498號
2.事實發生日:99/12/1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詳如第7點說明。
4.處理過程:詳如第7點說明。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詳如第7點說明。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詳如第7點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依99年度他字第6498號案號,於民國99年12月15日對
前董事長及其兄長等提起假扣押之聲請,相關訴訟情形可詳見本
公司於民國99年12月14日之重大訊息。
二、本公司假扣押聲請後,案件即交由法院依法辦理,亦不影響
本公司財務業務之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