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11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本公司林口一廠、二廠土地及廠房
3.交易價格:未決定
4.交易相對人:未決定
5.與公司關係:未決定
6.預計讓與損益:未決定
7.鑑價機構及價格:未決定
8.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
9.讓與營業、資產金額及占固定資產淨額、資產總額比例:67.59%、10.03%
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未決定
11.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無
12.決策過程:經董事會決議後,提請99年股東臨時會進行討論
1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列資產淨額、資產總額為本公司截至5/31止自結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