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01
2.公司名稱:力武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一.本公告係依據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三、七十四條規定辦理。
本公司業經100年9月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165,785,720元,銷除股份16,578,57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以減資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減少,每仟股減除276股,減資比例為27.6686 %(依
目前已發行股份計算),俟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由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及計算實際減資
比例。減資後實收資本總額按目前實收資本總額計算,為新台幣433,397,960元整,每股
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整,發行股份總數為43,339,796股,本公司債權人對該減資如有異
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天內,以書面提出,以便依法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