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28
2.公司名稱:力武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前次董事會因本公司目前業務持續呈現虧損
狀態,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與目前主要往來客戶進行代工價格
談判,如未能取得共識使現有業務轉虧為盈,得終止代工業務
並依法令規範對台中廠資產進行後續處理。有關與主要代工客
戶談判雙方已達成正面共識,代工價格及數量均可提高,原持
續虧損狀況預計9月份開始可望獲得重大改善,因有關台中廠資
產後續理已有買方表達明確購買意願,於今日董事會提出討論。
目前潛在買方明確提出願以新台幣3.3億元取得本公司台中廠整
廠固定資產購買之意願,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核閱民國100年3月31
日財務季報表帳面價值約為2.87億元,董事會同意授權董事長繼
續與買方進行後續協商議訂正式合約,並依規定辦理鑑價等事宜
,惟未來議訂合約均須載明須於本公司民國100年9月1日臨時股
東會同意通過後始得以進行處分之要件,並已售後租回方式繼
續維繫現有代工業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目前潛在買方確認非本公司關係人,待正
式合約議定後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