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22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查核報告
江興鍛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
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
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
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
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
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5所述,上開財務報表有關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
十年六月三十日資產負債表所列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江興(英屬維京群島)
有限公司,其投資損益係以該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帳載數字為認列依據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對上述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長期投資金額總計分別為新台幣96,629仟元及90,022仟元,占資產總額之
12.54%及11.86%。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對上述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所認列之投資收益金額分別為新台
幣876仟元及5,410仟元,占當期稅前淨利之17.37%及稅前淨損之38.50%。又如財
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述財務報表除第三段所述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
核之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
未經會計師查核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江興鍛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
量。
會計師:游朝堂會計師
林奇威會計師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