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土霖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接獲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 執行處通知,免為假執行解除。

股票代號:4527 方方土霖
發布時間:2011-07-01
主旨:公告本公司接獲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 執行處通知,免為假執行解除。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台灣高雄地方法院 (3)案號:雄院高100司執恒字第80973號 2.事實發生日:100/07/0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茲因本公司與裕榮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之工程款爭議之訴訟事件,向本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給付新台幣3,279,570元。 4.處理過程:如下 (1)依據雄院高100司執恒字第80973號執行命令,應予撤銷。 (2)本公司以反擔保,免為假執行。 (3)本訴訟案仍在上訴中,並未定案。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評估目前對 財務及業務方面尚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訴訟案仍在上訴中,並未定案, 將委任律師協助依法處理本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