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可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48,184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0,481,84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配發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持有股份不足配發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湊完成,於除權配
股基準日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逾期未辦理併湊者,
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未併湊者或併湊後
仍不足一股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票面金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業務發展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