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4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查核報告
------------------
(93)財審報字第2171號
?方土霖冷凍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方土霖冷凍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
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
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
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
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
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
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
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
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六)所述, 貴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其所
認列投資損益及附註十一所@揭露事項,係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
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
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依據該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所認
列投資收益分別為新台幣6,006仟元及新台幣3,152仟元,且截至民國九十三
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
別為新台幣178,028仟元及新台幣120,824仟元(業已扣除長期股權投資貸
餘轉列其他負債數新台幣141仟元)。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其所認列
之投資收益及附註十一所揭露之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若能取得各被投資公
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需作適當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
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
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方土霖冷凍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
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
果與現@金流量。
資 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億 彰
會 計 師 :
李 明 憲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72)台財證(一)字第2583號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