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擬訂如下:
(一)提撥法定盈餘公積48,534,475元。
(二)分配董監事酬勞金15,854,410元,全數以現金分配。
(三)分配從業人員紅利45,633,762元(其中含員工配股2,168,562股)。
(四)分配股東紅利:發放現金紅利173,485,370元,每股配發現金紅利1.75元
,發放股票紅利173,485,380元,每股配發股票紅利新台幣1.75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
,授權董事會決議另訂除權(除息)基準日並公告之。
3.其他應敘明事項:
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倘若列為費用項目,則九十三年度每股盈餘由4.92元
減少為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