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9/0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
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
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
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
相信此項查核工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五7.所述,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中,民國九十二年及九
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帳面餘額分別為104,371仟元及92,596
仟元,分別占資產總額之4.30%及4.95%,民國九十二年及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之投資
收益分別為456仟元及6,239仟元,分別占稅前淨利之0.32%及8.64%及如財務報表附註十
三所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以權益法評
價計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若經查核簽證,可能使東台精
機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需要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
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東台精機股
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
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
量。
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
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意見,該
等明細表係依照第四段所述之準則編製,以公正表達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
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有關內容。
冠 恆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79)台財證(一)第00351號函
(81)台財證(六)第30128號函
會 計 師 :張進德
會 計 師 :周芳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二十八 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