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1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今擬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爰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
委員會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91)台財證六字第0910005765號發布「公開發行公司財務
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四條規定辦理之。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之財務預測,係依據本公司管理階層之計劃,及對未來經營環境所作最適切
之評估,以表達本公司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二、本公司財務預測所採用之會計原則與交易事項實際發生入帳時,所採用之會計處理
相一致。
三、本公司已確信與財務預測相關之假設均合理適當。
四、本公司確信所有支持假設之文件及記錄均適當可靠。
五、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六月十六日股東常會中,決議九十二年度辦理股票上櫃轉上市,
對於本公司九十二年三月卅一日編製之九十二年財務預測之基本假設並無重大影響
。
六、本公司確信編製財務預測所依據之關鍵因素及基本假設,並未發生重大變動且未有
影響稅前損益金額變動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影響金額達新台幣三仟萬元者。上開業
已公告之財務預測仍屬有效。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