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9/14
2.發生緣由: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更正。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高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更正
一、本公司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現金股利每股分配新台幣0.6992元,
另以資本公積計新台幣五四、二三八、四八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五、四二三、八
四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
三年七月二十八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3710號申報生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公開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高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各種工作母機(銑床、鑽床、磨床、牛頭鉋床、車床、切削中心機、木
工機)等工業機械及其有關零配件及原料之製造、加工、買賣。2.膠射出成型機、
製鞋機、針織機、停車架、停車塔、食品機械、環保機械、包裝機械、製鋼管機、
製輪圈機、矯直機等產業機械及其零配件及原料之製造、加工、買賣。3.前項有關
產品進出口貿易與代理買賣業務。4.CP01010手工具製造業。5.CB010
10機械設備製造業。
(三)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六九七、三五四、 一七0元
,分為六九、七三五、四一七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縣大雅鄉中清路一段一二八巷二號。
(五)公告方式: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資本公積轉增資五、四二三、八四八股,按
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79.9142股,配發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整股,於配股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統一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部份,按面
額折發現金,其剩餘股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
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七五一、五九二、六五0元
,分為七五、一五九、二六五股,每股面額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股票簽證機構:華僑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股票,屆時除
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三日為配息、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
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九十三年十月三日止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以郵戳
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現金股利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每股無償配發現
金股利0.6992元,茲訂於九十三年十月十八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並委由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現金股利支票郵寄予各股東。
五、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簽證會計師:九十年度建興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福郎會
計師、王戊昌會計師,九十一年度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福郎會計師、王戊昌會
計師,九十二年度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戊昌會計師、甘有財會計師查核簽證之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暨經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之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