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高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
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
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等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
任,本會計師等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等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
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
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
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等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
據。
依本會計師等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頒『證券發行人財務報表編製
準則』之規定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高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之
經營結果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高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一年度起,
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將子公司
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是項會計準則之採用,使民國九十一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長期股權投資、庫藏股票以及保留盈餘各分別減少122,379仟
元、增加80,439仟元以及減少369仟元,民國九十一年度之純益則減少41,571
仟元。
後附之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各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
亦經本會計師等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等之意見,
該等科目明細表係依照第三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適切表達高鋒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各科目之明細內容。
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張福郎 會計師 王戊昌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證2039號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證2032號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證2080號 高雄市會計師公會會員證 390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
文號台財證0920100961號函 文號台財證0920100961號函
事務所: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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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四 月 四 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