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業經致遠會計師事務所鄭純
農,傅文芳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36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核閱竣事,除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資產負債表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1,008,177仟元
及新台幣 991,354仟元,佔資產總額之17.97%及18.25%,民國九
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投資損益係依被投資
公司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予以認列,投資損失分別為為新
台幣 7,958仟元及新台幣 1,938仟元,佔稅前淨利及損失之
14.57%及30.31%,又如財務報告表附註十一所述轉投資事業相關
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核閱。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核閱之財
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轉投資事業
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核閱外,並未發現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
之情事。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