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2/20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壹仟萬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壹億元整。
6.私募價格:每股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
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
普通股上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