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私募資金來源:
私募特定人將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特定對象募集之。
策略性投資人:目前尚未洽定策略性投資人
內部人:目前公司內部人名單暫訂為︰
(1)黃計陞為本公司董事長。
(2)黃計榮為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3.私募股數:30,000,000股額度內,自股東會決議通過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4.每股面額:10元
5.私募總金額:依實際私募情形,授權董事會決行。
6.私募價格:
私募時其發行計劃之主要內容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私募時其價格之訂定,不得低
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參考價格係依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並加回減資反除權之股價與定價日前30個營
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
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目前暫定私募價格為7.00元,實際訂價日待股東
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NA
8.原股東認購股數:NA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
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
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
規定先取具證交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核發符合上市或上櫃標準之同意函,並向主管
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及申請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及改善財務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案之私募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或其他相關事宜等,將
以股東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為最後定案之依據,日後如遇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
定修正、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