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王耀億。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求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 王耀億。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耀輝呢龍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東莞耀輝纖維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東莞雅康寧纖維制
品有限公司董事長、雅康寧科技纖維(深圳)有限公司。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耀輝呢龍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觀瀾街道松元夏社區觀平路187號。
東莞耀輝纖維制品有限公司:東莞市橋頭鎮大洲社區第一工業區8號。
東莞雅康寧纖維制品有限公司:東莞市橋頭鎮大洲社區第一工業區6號。
雅康寧科技纖維(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觀瀾鎮新田村騰龍工業區9棟E、D。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耀輝呢龍線(深圳)有限公司:製造加工及銷售球拍線、釣漁線、割草機線等。
東莞雅康寧纖維制品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纖維製品。
東莞耀輝纖維制品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纖維製品。
雅康寧科技纖維(深圳)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無紡布等相關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王耀億對雅康寧科技纖維(深圳)有限公司投資金額為美金694,120元及持股比例23.9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