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擬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元,計新台幣87,597,000元。
(2)擬配發普通股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元,計新台幣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7,771,926元。
(2)擬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358,534元。
(3)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合計9,130,460元,與99年度財報估列金
額差異2,657,059元,為99年度溢提數,於100年度視為估計變動,列為
當期費用之減項。
(4)本公司嗣後若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註銷或其他原因,致
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將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調整之。
(5)本案俟提請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配息基準日暨現金股
利發放日。
(6)本次股東紅利中之現金股利包含100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
股3,855,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