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元,計新台幣67,380,000元
擬配發普通股股票股利:每股配發1.5元,計新台幣50,535,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配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 13,780,528元。
(2) 擬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 2,498,446元。
(3) 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合計16,278,974元,
與98年度財報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4)本公司嗣後若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
註銷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股東配息率因
此發生變動者,將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
(5)本案俟提請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配息基準日暨
現金股利發放日。
(6)本次股東紅利中之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包含99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所
發行之新股3,000,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