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0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派議案,業經董事會通過盈餘分配情形如下:
(1)擬議配發股東現金股利50,671,900元,即每股發放1.7元現金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費用化金額3,660仟元。
(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500仟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3)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2,160仟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上述分配情形,俟100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