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2/2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議案,業經董事會通過,有關董事會通過盈餘分派情形如下:
擬議配發股東現金股利45,000,000元,即每股發放1.50元現金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872,296元及董監酬勞3,150,000元。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0股,占年底流通在外股數0.00%。
(3)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1.47元。
上述分派情形,俟93年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