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昆山金洲製網有限公司座落於大陸江蘇省昆山市長興支路西面土地上之新建廠房
2.事實發生日:100/1/24~100/1/24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建造廠房面積30,040.29平方公尺
2.建造總金額人民幣3,8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江蘇江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與本公司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第一期款:合同簽訂後七日內,預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10%;
第二期款:取得施工許可證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5%;
第三期款:樁基進場開始打樁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10%;
第四期款:辦公樓及廠房基礎工程完成,支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10%;
第五期款:辦公樓及廠房一樓混凝土澆置完成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15%;
第六期款:辦公樓及廠房框架完成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15%;
第七期款:辦公樓及廠房鋼構吊裝、牆體完成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10%;
第八期款:廠房粉刷完成、辦公室框架結構完成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5%;
第九期款:辦公樓、道路完成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8%;
第十期款:全部工程竣工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5%;
第十一期款:政府質檢部門驗收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2%;
第十二期款:取得使用執照、房產證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3%;
第十三期款:使用保固一年後付工程款合同總價的2%。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比價和議價;決策單位:昆山金洲製網有限公司。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遷廠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