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1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6364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2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2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業務往來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6942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0309
5.計息方式:
資金計息其利率不得低於金融機構之短期放款最低利率,且其利息按月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期限為匯入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帳戶日期起三個月內
(2)日期:
借款期限為匯入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帳戶日期起三個月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2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6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自有資金